獻上天然生命

 

 

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(加422

 

保羅在加拉太書這一章中,不是討論罪的問題,而是討論天然與屬靈二者的關係。天然的必須獻上,成為屬靈,否則在實際生活上,會產生很大的分歧。為甚麼神要命定天然生命必須被釘死?神並沒有如此命定。這並不是神的命令,而是祂許可的旨意。神的命令是要肉體的生命藉順服成為屬靈;因為罪,肉體的生命才必須成為祭品。

 

亞伯拉罕必須先敵上以實瑪利,才能獻上以撒。不少人想在未治死肉體之先,就獻屬靈的祭給神。向神獻屬靈的祭唯一的途徑,就是把身體當作活祭獻上。成聖不只是脫離罪惡,乃是立志把神所救贖出來的這個自己交付神,是不惜任何代價的。

 

若不把天然生命獻給屬靈生命,那肉體生命會嘲弄神兒子在我們裡面的生命,而產生一種延續的拉鋸戰。這是一個不受約束的屬靈品性必然的後果。我們走差路,是因為執意不肯在身體、道德及心志上操練管治自己「我作孩子的時候,不受約束」。如今你必須約束自己。否則,你會毀掉整個為神而活的生命。

 

我們若放任肉體的生命,神就不與它同在;但當我們肯把它放逐出去,決意制服它,神就與它同在,啟開活井綠洲,成就對肉體生命的一切應許。

 

 

編註:本文節錄自《竭誠為主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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