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 恩 的 珍 貴

 

 

除非我體認到我自己的不配,否則做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就沒有什麼珍貴意義了。保羅說:「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」(徒2024,他甘心為了福音看輕自己,而正是這種不以自己生命為念的態度,才使得他不畏跋涉、不避艱險,最後甚至為福音而獻身。假如我看自己為寶貴,嬌生慣養,那麼我的生活會比保羅舒適很多,但是所結的果實自然也少多了。

 

林肯說:「愛必破壞」,一點也不錯。假如我愛耶穌,我要破壞許多舊習性,其中之一就是我對自己的評價。保羅說,他之所以能為了福音而不避患難,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他(林後514假如我還把救贖只當作護身符,或安慰站,只知求取保護,而不去救助他人,那真是太悲哀了。因為我仍完全不了解耶穌為耶路撒冷流淚的苦心,也不知耶穌十字架上受苦的目的,更不明白世上迷途羔羊的可憐。

 

我們對恩典福音的過份強調,常令我們以為救恩是輕易可得的,這與上帝的原意完全不同。當我們說到福音時,我們所想的都是上帝如何保護我的安全,或者我要如何逃避災難,甚至有時候,我們所謂的「信心」,其實只是逃避永遠的黑暗的一種妙策而己,與上帝所指望的「信心」相差甚遠。

 

我們當中,有多少人能說:他們對神的親近,不是企求保護,而全是出於對神的無限渴慕,以及迫切要遵行主的旨意,所以不論要付上什麼代價,他們都絕不離開主?

 

除非在福音工場上我曾為人付上血淚的代價,否則我不能期待人生的盡頭,會結實纍纍。將來,上帝不查驗我一路上是否高興愉快或四處受歡迎;祂要查驗的是我一路上所受的傷痕有多少。因為傷痕是愛的記號,我就應羞愧得抬不起頭來。但是感謝主,祂要幫助我超越「初期的救贖」,而使我身上滿是光榮的記號,那時,在上帝眼中,我的生命就可如彼得所說的「比...能壞的金子,更顯寶貴」(彼前17)。

 

「耶穌說,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。我所喝的杯,你們能喝麼?我所受的洗,你們能受麼?」(可1038

 

 

編註:本文節錄自《日日與主同行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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