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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事互相效力

 

 

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」(羅828

 

有幾件事是信徒所當確實知道的。例如:當船顛簸得最厲害的時候,他當知道有神坐在船尾。他相信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永遠掌著世界的舵,無論世界走到那裡,都是在神的旨意之中,並且神操舵的手是不會放鬆的。確實知道這一點之後,他才能應付將要來到的一切事。他看到澎湃洶湧的波濤,看到耶穌曾踏過狂浪,並聽到祂的聲音說:「是我,不要怕。」

 

他也知道神永遠是智慧的,既然如此,他便信祂不會作偶然的、錯誤的事;不應當發生的事是不會發生的。他說:「若我應當失去我所有的,那麼我失去比不失去好得多。如果是神的旨意,出於神的安排,那麼臨到我的最不幸的事,也是最有智慧,最有恩慈的事。」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」基督徒不應當把真理當作理論看待,而當知道它是實在的事。萬事曾互相效力叫人得益;各種毒藥按著一定的成份調合起來,便能治療某種疾病;割病刀能割除贅疣並有醫療的功用。

 

一切事至終都成為神賜恩的工具;因此,當信神管理一切,並且祂以大能和智慧主宰一切,祂能使凶變吉,使人從兇惡中蒙受利益,信徒的心應當確知此事,那麼他便能逆來順受,坦然的面向一切災害。信徒當依靠且順服的禱告說:「神啊!只要是從你來的,那麼就按你的旨意行吧!你絕不會把不好的東西給你的兒女的。」全能者到處都有祂的僕役。祂的方法雖然嚴厲,但祂的心卻是慈祥的。神的時候是正合適的,不早,也不晚;不先,也不後。

 

 

編註:本文節錄自《清晨甘露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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